鉴于我校商学院辅导员董璐在工作中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调查研究决定,给予董璐记过处分,调整至实验管理员岗位,扣除六个月绩效工资。
希望本人吸取教训,其他教职工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自身修养,争做“四有”好老师。
烟台科技学院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