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承办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研究成果。选题以《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为依据。《选题指南》所列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1.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
2.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
四、课题等级及申报资金
本课题为省级课题,获准立项的课题同时列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申报资金即《申请书》“经费概算”应大于2万元。
五、结项要求
1. 完成时间为1年。
2. 请特别注意,课题结项必须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至少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理论文章。公开发表必须注明“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无相关结题能力请勿贸然申报。
3.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六、材料提交
1. 科研处负责受理课题申报,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 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提示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申报期限:2022年1月13日至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4. 申报材料包括:合格的《申请书》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鉴于假期期间由科研处办理纸质材料并代为签名,含申请书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科研处联系人:侯胜一
电话:13685357787
附件: 1.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选题
2.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