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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现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

  4.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需建立正式聘用关系。

  五、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 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一、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3月1日零时至3月15日24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科研处将组织系统申报,请申报者2月16日提交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其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评审修改后于3月1日正式填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电话:0535-5770270

  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附件:1.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