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明确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管理标准和项目承担者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我处制订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标准的暂行管理办法,请参照施行。
一、鉴定单位
我校结项鉴定初审单位为烟台科技学院科研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工作,鉴定结项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二、结项初审合格标准
(一)论文结题
以学术论文方式结题,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北核及以上档次期刊论文1篇或普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二)论文及研究报告结题
要求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普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附相关研究报告和调研报告结题,理论类研究报告字数在1万字以上,报告复制重合率需低于15%。
(三)论文及创新成果
要求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附具有本领域内具有实践创新性成果,如摄影类的摄影作品及其参展;美术作品及其参展或获奖设计作品;实践创新性成果需有一定层次,可接受相关领域专家鉴定。
(四)其他合理的结题成果
为鼓励创新,可以提交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成果进行结题。以此方式提交结题,由科研处组织答辩,并由相关领域专家鉴定成果,经合议达标后方可提交省科协结题。
(五) 免于鉴定,直接结题
1.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的相关领域奖励;
2.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证明课题研究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成果提出的结论被省、市以上艺术行政部门明确采纳。
(六)连续立项项目结题
连续两期或更多获得艺术重点课题立项,至少有一次结题要求发表北核及以上规格学术期刊论文。
三、省协会受理结项手续时间安排:
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四、课题承担者结题需提交材料:
1.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
2.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书;
3. 课题申报书;
4. 立项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
五、发放证书: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附件: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
烟台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