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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校级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1.常规项目

  (1)教学(含实验教学)设备完好情况、教学软件安装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到岗情况。

  (2)教研活动计划、教学单位内部教师听课安排。

  2.重点项目

  (1)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大纲、教材、讲稿教案、PPT课件、教学进度安排和平时成绩记录册)。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资料(命题、阅卷、装订、试卷分析、试卷存档等)。

  (3)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管理材料。

  三、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8月23日-8月29日;

  2.学校检查时间:8月30日-9月5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期初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学管理以及试卷管理等情况。于8月30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试卷院部自查表》、《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自查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为做好试卷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于8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目录,并按照试卷目录,对试卷进行好存档。

  3.讲稿教案的设计、撰写要充分体现应用性,开学准备周前应编写完成前四周的讲稿教案,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一周编写完成下一周的讲稿教案;PPT课件言简意赅、图文并茂、以图表为主,避免文字搬家。

  4.平时成绩记录册及时发放给任课教师。

  5.教研活动计划、教学单位内部教师听课安排请于9月1日前提交至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6.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教务处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略)

  2.试卷目录(略)

  3.试卷院部自查表(略)

  4.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自查表(略)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