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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党委组织宣传部

       5月9日上午,烟台科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集体学习。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驻校党建指导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集体学习由党委书记王少鹏主持。

集体学习现场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逐字逐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至第五十五条,传达学习了烟台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有关文件精神。

王少鹏讲话

       王少鹏重点围绕 “执纪执法贯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五项原则、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他指出,《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五项原则,既各有主旨、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互为条件,是从党的纪律检查和党纪处分工作的丰富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适应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体现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真正严肃起来。

       王少鹏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一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把《条例》作为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及全体党员的必修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二要全面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管中,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引导广大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知边界、明底线,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开展好警示教育;三要深化严格执纪。《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认真,要害在于从严。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会上,纪检监察室、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同志围绕所学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编辑 徐天乐 刘田鑫

编审 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