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镇(乡)、文明村、文明社区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烟文明〔2023〕5号),烟台科技学院被评为“2022年度烟台市文明单位”。这是继2020年、2021年之后,学校再度获得“烟台市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荣誉,不仅展现了学校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更体现了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和办学实力。一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着力构建“四位一体”品德培养体系为抓手,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中,学校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校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校园文明创建,努力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为早日跻身全省文明单位行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杨浩
编审 王晓超